2024年8月9日下午2时30分,我所承办的常州新韩林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韩林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开法院)第八审判庭采用网络视频的方式召开。
新韩林公司因经营不善,自2017年6月以来累诉不断,被债权人提起诉讼后强制执行,且在多起执行案件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024年4月2日,经开法院裁定受理对新韩林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月23日指定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和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新韩林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在经开法院依法指导与监督下,在相关部门支持与协助下,为有效防范与化解本案难点、堵点、痛点等各类问题的发生,管理人除做好雕章开户、工商调查、债权申报通知、职工债权调查与公示、破产债权登记与审核、债务人财产调查等常规工作外,还认真细致做好现场摸排工作,依法审核各类申报破产债权,审慎对待存疑申报债权,谨慎甄别虚假申报债权,最大程度地维护好合法债权人、债务人等利益攸关方的正当权益,为法院审理和管理人开展后续工作夯实基础。
本次会议共有21名应到会债权人,经管理人通知后通过观看线上网络视频方式参会,会议中管理人依法向债权人汇报新韩林公司前期破产清算工作情况,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非现场债权人会议表决方案(草案)》、《破产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草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草案)》。会后管理人将继续尽心尽职做好破产清算各项工作,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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